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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市委徐广湘常委来市残联视察。在座谈会上,我提出了推进城市无障碍建设的五点建议。由于发言时间有限,当时只是列了一个大纲。会后,我对五点建议进行了补充说明,由市残联转呈徐广湘常委。五点建议如下:
1、重组并启动大连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2003年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时,我市成立了大连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时任市长夏德仁任组长。2009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工作示范城市,我市改组了大连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时任市长李万才任组长。这个体制到目前为止一直未变。无障碍涉及部门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如果不能全市一盘棋,光靠市住建局难以实施有效协调。市残联作为监督和指导部门,也缺乏工作抓手。所以,必须把大连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重组并启动。可由市长或市委书记作为组长,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作为常务组长,在市住建局重新恢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固定的工作人员和岗位编制。
2、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地方立法工作。2003年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时,我市制定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法规。时隔16年了,这部法规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了。2012年,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2018年《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我们大连市的无障碍地方法规需要尽快重新修订。依法推进无障碍建设大势所趋。
3、在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把无障碍建设列入重点工作。目前,全国上下无障碍建设如火如荼。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山东、海南、湖南、黑龙江等省市都把无障碍作为重点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特别是北京、深圳,制定了专门的城市无障碍建设规划。没有规划指引,下面的工作很难有序落实。
4、编制详细的地方建设标准,把市政公共设施和大型公共场所列为无障碍建设重点。目前,无障碍国家标准是2012年颁布的《无障碍设计规范》。但这只是一部粗线条的基本要求。还满足不了具体工程建设的需要。目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均编制了大量更为详尽的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地方标准。由于缺乏详细的地方建设标准,我市一些无障碍设施很不规范,基本无法使用,浪费了大量财政资金。不但没给残疾人带来便利,反而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应由我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建设标准,规范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特别是市政公共设施和大型公共场所,应该作为无障碍建设的重点逐年推进。
5、以金州机场等重点工程为对象打造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精品工程。以北京雄安新区建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为典范,中国的无障碍精品工程层出不穷。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大兴机场时对无障碍建设给予充分肯定。目前,大连也涌现出一些亮点。比如,大连港大连湾综合交通枢纽客运站、大连小窑湾航海主题公园。应该说有无障碍元素,但还有一定的不足,算不上像大兴机场那种精品工程。所以,我市应该抓住像金州机场这样的大型工程,把无障碍作为重要方面加以设计和提升,争取打造具有全国标杆意义的无障碍精品工程。
以上五点建议主要借鉴了2018年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标准》,分别从体制、法规、规划、标准及基础建设、重点工程五个方面加以阐述。这些方面五位一体,互相强化,缺一不可。下面我们在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阐释,同时给住建部和中国残联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体制是关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把无障碍建设赋权给住建部门。实际上,无障碍涉及部门多、利害关系复杂,这不是住建部门所能解决的。很多政府部门认为无障碍是残疾人的事,应给推给残联。但残联只是一个监督部门,不是执行部门。无障碍工作必须由市政府牵头,分管城建、规划和交通的市领导担任无障碍领导小组组长。这个职务不能由分管残联和民政的市领导担任。
建议住建部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在考核时,应要求被考核城市提供如下资料: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的公告、工作制度、常设机构、人员编制、会议纪要、会议照片(不少于5张,含合影1张)、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其次,法规是基础。《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比较粗线条,省级法规也不够有力,特别是在处罚形式和力度上没有明确规定。近年来,所有无障碍政策,只有禁止占用盲道的规定得到了落实。落实的原因是有主管部门、有处罚措施。地方立法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要明确处罚措施:谁要监督、谁来处罚、什么情况下处罚、罚多少、是一次性处罚还是累加式处罚、直到完成无障碍改造等。还应通过立法将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情况列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前无障碍形势严峻,必须效仿国外立法,重典治乱。
建议住建部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在考核时,应要求被考核城市提供如下资料:相关法规文件、颁布实施的公告、执法机构及治理措施、执法检查报告、处罚次数、金额及整改情况、典型案例等。
再次,规划是导引。只有列入整体发展规划,继而才能编制分项规划,特别是财政预算保障,最终分期分批付诸实施。如果无障碍不能列入城市规划,那就意味着完全进入正式的工作程序中。建议住建部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在考核时,应要求被考核城市提供整体发展规划、无障碍专项规划、财政支出保障情况、分期分批拟完成的目标及评价体系。
第四,标准是依据。2012年颁布的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仅规定了一个设计底线。各城市在执行过程中应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分项标准,作为具体的工程建设导则。建议住建部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在考核时,应要求被考核城市提供市政道路、公园、医院、学校、大型商场、托养机构、交通枢纽等重点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地方无障碍设计标准。
最后,基础建设与重点工程。基础建设包括市政设施、公园、医院、学校、商场、托养机构、交通枢纽及交通工具等,是属于必考题,住建部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应组织专家团随机抽查、测评打分。基本建设是考核的重点;如果达标率低,那就有可能不及格。同时,被考核城市应提供自查自测的基本市政设施和重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达标情况、每年建设和改造的计划、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完工率及达标率等。要把抽查的达标率与自测的达标率对比,差距太大的情况,应要求地方政府加以解释。重点工程属于附加题,由地方政府提供选项,住建部和中国残联等部门的专家团测评打分。加分题可以作为补充,但不是考核主体。
希望在“十四五”期间,无障碍建设和测评要真抓实干,要对各城市进行业务指导,要对各城市进行专业、严格的考核,把考核成绩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无障碍分项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