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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部署全国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

  • 文章来源: 中国残联
  • 发布时间:2023.09.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9月5日,中国残联召开全国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和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四个条例”为支撑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残疾人司法保护得到有效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持续改进,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不断畅通,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与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和残疾人不断增长的权利意识相比,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仍然存在差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会议要求,各级残联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要以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地方实施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在党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法律法规实施。加强与法院、检察、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推动各部门积极履行维护残疾人权益职责,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法律救助,落实好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残疾人工作者要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持续推动残疾人信访积案专项化解工作,坚持残联组织“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优良传统和职责使命,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会议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实施,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发展的重大机遇。各级残联要深刻认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学习掌握法律主要内容和要求,加强有效宣传,推进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主导,市场、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参与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广泛知晓和顺利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

四川、山东、海南省残联做了会议交流发言,各省级残联分管负责同志和维权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对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和信访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