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城事 | 无障碍,人情微茫的大城市的暖光——无障碍早已经纳入了各国各大城市的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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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智库
- 发布时间:2020.01.06
本文想谈谈作为城市“公共政策”的无障碍,主题貌似“学术”,但并不想按照学术的路子去写,一是“来来小筑”这个平台的散文风格,二是作者本人从事规划和建筑研究,对于公共政策,没有专业性研究,只是对于和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方面有所关注,不敢“学术”。
本文打算既不技术也不人文情怀的,那么“不伦不类”一下。公共政策:政府有关单位为解决某项公共问题或满足某项需求,所作的决定及相关活动。无障碍:英文相关词汇:barrier free、Accessibility。无障碍,在发展过程中没有阻碍,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无障碍早已经纳入了各国各大城市的公共政策,这个,没有异议。19年12月中我出国休假,在北京的T3航站楼,出发大厅里的卫生间,惊艳了。我一直听说T3的卫生间进行了无障碍提升,改造过程中也好几次被邀请去“专家”一下,可惜每次时间不巧,所以都是请无障碍通用设计研究中心的其他同事去“专家”的。从照片可以看出来,“国际先进水平”是肯定的。这个先进水平不来自于夺人眼球的造型,不来自于高昂的成本,也不来自于暗黑的高科技,而是来自于设计和施工的高完成度,对于建筑设计行业,高完成度才是先进性的“硬道理”,别的,都是“幡儿”。听参与改造设计的建筑师说,T3航站楼的卫生间都要尽量参考这个标准改造,那时候就该轮上国外的同行来组团参观了。纽约、巴黎、伦敦这样的世界大城市,往往和混乱、节奏快、人情味淡划等号,没办法,这是大城市的基因缺陷。出国休假在纽约呆了一周,浮光掠影地考察了无障碍环境。期间,没见到很“高大上”的无障碍设施,也没有日本那些大城市那样“张扬”的无障碍环境。作为一个游客,很难下定论纽约的无障碍放在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中是个什么水平。这张是两个盲人和两只刚上岗的导盲犬在地铁里熟悉路线的照片,还有一位督导员,在镜头外。这张是在大都会博物馆里服务犬的照片,在我参观大都会博物馆的三个小时里见到了三对儿服务犬和主人,两对儿是盲人和导盲犬。博物馆里的“障碍人士”,可以用“比比皆是”这个词儿,除了游客,博物馆的主要来客是中小学生、带孩子或者推婴儿车的父母、老人、残障人士,想想也是,博物馆给这些人群提供了很好的教育、休闲和交往的场所,一些的学生团队中会有一位乘轮椅的学生,这跟倡导融合教育有关。融合教育指的是将身心障碍儿童和普通同侪放在同一间教室一起学习的方式,它强调提供身心障碍儿童一正常化的教育环境,而非隔离的环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并为一个系统。(辞海)看到这些和我们在一个场合自在活动的“障碍人士”就知道,这里的无障碍做得不错。不错也不是没有缺点。近十几年国人出国,早已经不是见着什么都当“先进经验”了,凭什么西方发达国家做的什么都是先进经验,放的屁也是香的。就无障碍设计层面,真比较“高完成度”,这趟,没见到比T3航站楼出发大厅的的卫生间棒的。在每天的漫步中,我仔细观察了,每个人行道路口都有缘石坡道,坡度和宽度合理,但大都做不到和路面一齐,下雨时间长了也会在交界处积水。去到的所有的公共建筑都有无障碍卫生间,管理和维护很好,但是:一,大部分基本合理,一小半儿说马马虎虎算客气;二,跟我国和日本做法不尽相同,我觉得不如我国和日本做法合理。上两张照片看看。这种扶手,肯定也能满足相对基本要求,否则也不会每个卫生间都这样。但是我拿给几个肢残的朋友看,他们说不太好用。但是下面这样的无障碍卫生间,来自于一个大师建筑作品内,肯定是不合理的。可是,我见到了满足无障碍基本要求的全覆盖。无障碍的基本设施,在纽约,我没看到遗漏,也没看到破坏、占用,基本上都合格,但不尽合理的,也有,比较少见,也不影响勉强使用。即便如上图的卫生间,内部空间足够宽敞,保证乘轮椅人士使用是没问题的。这个局面,我想,还是因为法律吧,无障碍的基本要求纳入法律,就要被严格执行。曼哈顿的东面,隔着伊文思河,有个长岛市。沿河建了一长条公园,边上有个社区图书馆,是世界著名建筑师的作品。我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很棒的建筑,但是听说,它就被发律师函了。因为设计师的创意,这个房子内部空间高差众多,虽然也设置了无障碍电梯,但不能保证每个楼层都能无障碍地达到,于是,被当地的残障人士团体起诉了。谁让你是拿纳税人的钱盖的房子呢。在纽约,我目力所及,所有的公共设施,公园、道路、建筑都有基本的无障碍设施,因为条件限制无法提供的(比如老街区),餐馆、商店等公共场所门口有呼叫按钮,按了有人来帮助,估计这是法律允许的替代方案。业主、建筑师想表达更多的人文关怀?出于商业目的的无障碍服务?那是另一回事。有没有鼓励政策,怎么鼓励,我没有调研。但是法律体系保障的底线无障碍环境,作为公共政策的无障碍,是看的出来的。无障碍早已经纳入了各国的公共政策,但无障碍在由“慈善议题“发展成为”公共议题“的普适方向上,根据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国确实存在差异。2006年联合国发布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就是同时涵盖硬件与制度的建设两个方面,期待签约各国能从制度、结构与外在环境三方面着手,减少残障人士社会参与的阻碍因素。作为无障碍领域的研究者,我建议:无障碍的基本保障由法律来护航,更多的人文关怀由政府、企业、社会多方位给予提倡和鼓励,这两个方面结合,共同推动我们的无障碍环境提升。你不要认为一个城市每一个路口都能有合规的缘石坡道容易。相比一、两个高完成度的项目,做到这个更加难,更加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干预。西方发达国家也不是一帆风顺,美国即便1990年通过了《美国残疾人法案》(ADA),也因为执行问题需要再度修法。“ADA的修正案明确界定了各级政府与私人部门的角色,以降低原本的灰色地带,更好地保障身心障碍者的公共参与权利。依据美国的经验,自从20世纪90年代实施ADA法案以来,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公共场所设施改善的政策与费用成本的考虑,此次修正案可以说是补充完善了这一部分内容。”(王国羽文)各国基本上都有立法规定,我国也不例外,要求新建的公共场所应该设置基本的无障碍设施。看看重点项目的设计图纸,好像都做的可以。但看看我们的环境,问一问残障人士的生活体验,你会同意我的看法,无障碍环境建设很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协作,整体社会意识的提升。而无障碍环境确实可以作为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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