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26日)下午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程凯透露,多年来,我国注重将残疾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纳入国家规划和部门职责、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在事实上享有各种权利;注重保护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使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十三五”时期,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取得新的历史成就,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截至“十三五”末,经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710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107.5万残疾人得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76.8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212.6万困难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1473.8万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斗中,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残疾人就业状况稳固提升。“十三五”时期新增城乡就业残疾人180.8万人,越来越多残疾人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就业增收。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残疾人康复状况明显改善,96.7万人次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超过80%。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5.8万名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就读。城乡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65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日常出行、信息交流更加便利。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法律救助网络系统。97万余人次残疾人接受法律咨询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超过23万件。全国“两会”有关建议提案累计达到431件。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3000多次。6637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