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内容,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针对残疾人日益变化的康复需求,充实完善了康复服务内容。在2019年版目录基础上,新增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将人工耳蜗体外机升级、置换等作为0-6岁听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将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等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纳入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的支持性服务。同时,对部分康复服务内涵进行了更清晰界定,对相关表述进行了规范。
《目录》是各地提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实际,依据《目录》,细化、完善本地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供给、保障和管理。
附件:关于印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