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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浙残工委办〔2022〕4号|省委组织部等16部门单位关于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的通知

  • 文章来源: 无障碍智库
  • 发布时间:2022.03.29

各市、县(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00。个”项目,提高我省各类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 环境建设水平,迎接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 例〉办法》要求和《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 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推进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2000个,建设从硬件环境到信息交流的全链条无障碍环境;2022年,全 省完成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000个(见附件1)

、 基本要求

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的重要公共服务场所内外通道、服务设 施、休息区域、卫生间、楼梯电梯、停车场地等开展全方位排摸,针对无障碍坡道、扶手、低位服务台、卫生间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停车 位、信息无障碍等设施设备缺失或设置不标准、不规范的问题,组 织系统性改造。重点为以下九个方面:

一)  对外通道: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或坡化处理,路面硬化且防滑,出入口上方设有防雨设施,下方不易积水;无障碍通道 路径上不设立旋转门。各类隔离设施(红白杆)等不影响轮椅通 行;如有沿街人行道的应根据国家规范设置提示盲道;场所内区域各类井盖、算子的孔洞宽度符合要求。

(二)  内部通道:内部通行线路和连接口无障碍化处理,通行


线路最窄处净宽能容纳轮椅通过;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机 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公共通道至少一侧设置扶手,扶手形状和截面尺寸应易于抓握。

三)  服务前台:设置低位或方便轮椅人士使用的服务窗口、服务台等;配置轮椅等基本辅助器具。

四)  休息区域:场所的出入口大厅、休息厅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影院、剧院、音乐厅等文化场 馆按规定设置轮椅席位。

五)  卫生间:服务区域应设置无障碍公共卫生间。内部留有轮椅回转空间,设有无障碍洗手台、无障碍厕位、低位挂衣钩和救 助呼叫装置,呼叫装置应与服务台或安保消控室等场所联通。

六)  楼梯电梯:设有电梯的建筑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未设有电梯的多层建筑,至少设置无障碍楼梯(或无障碍升降装 置)。电梯按钮等处设有盲文标志。

七)  停车场地:按规定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并设置符合国家规范的停车线、轮椅通道线等无障碍停车位标志。

八)  无障碍标识:各类无障碍设施设备配有相应无障碍设施标识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九)  信息无障碍:基本业务办理过程兼顾视觉、听觉障碍者需求,配有语音提示或文字交流装置;图书馆、阅览室等文化场馆 应提供助视、助听设备等;服务场所主办的网站应实现无障碍阅 览。


、 进度安排

一)   前期准备:1 -2月,由各市、县(市、区)按照“一场所一 方案”原则,明确纳入改造提升的各类场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 录入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

二)   组织实施:3月起,各市、县(市、区)启动实施具体改造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督促指导;各市、县 (市、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督导改造进度和民生地 图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组成专业指导组,赴各地开展指导。

三)   检查评估:8月底前,各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秘书处)成立检查评估组,对本地区纳入改造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 填写《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结果评估表》(见附件2),报省政 府残工委办公室;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成立评估验收组开展抽查复核。

四)   总结通报:10月前,完成省民生地图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和审核;总结经验,对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 通报整改。

、 职责分工

各地要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地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秘 书处)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统筹指导、数据录入等工作,组织残疾人等群体开展试用体验等工作。

组织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党群服务中心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参与指导文化礼堂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参与指导通讯企业、数字电视等营业场所的无 障碍改造工作和相关服务场所的信息无障碍改造。

教育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无障碍改造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参与指导社区、养老、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建设(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各类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 建设,依法对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客运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 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商场、超市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参与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和各类国有级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 设与改造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参与指导农贸市场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参与指导所属体育场馆的无障碍改造工作。共青团组织负责参与指导青少年宫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科协组织负责参与指导科技馆的无障碍改造工作。

银保监局负责参与指导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无障碍改造工 作。

各类公共服务场所所有者负责各自无障碍建设项目的具体实 施改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面广、责任部门多。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 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各公共服务场所所有者要全面 落实“谁所有、谁改造”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二)  规范创建标准。无障碍改造工作要做到重点场所、公共区域广泛覆盖,各类公共服务场所的内外环境等要做到补齐设施、 补上短板。在改造施工中要充分考虑服务人群的需求特点,认真 参考无障碍建设最新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 -2021)等,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三)  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建筑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源头环节抓起,杜绝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的 各类建筑、场所等投入使用;要对已建成的各类场所开展日常监督 检查,不断消除有障碍的存量问题点位。各级政府残工委办公室(秘书处)要积极发挥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等多种社会力量作 用,当好无障碍理念的宣传者、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者和监督 者。

四)  扩大社会宣传。通过多方渠道抓好宣传,及时总结经验 做法和优秀案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